代理政策
一、代理条件
1、有合法的经营执照、税务登记证,并能保证广大顾客得到高质量、高水准的产品及专业服务。
2、有充足的营运资金。
3、有美容从业经验及一定营销网络。
4、有踏实的创业精神及事业进取心。
5、愿意接受总部统一长期培训及营业指导,有一流的作业规范。
二、广告支持
1、总部在全国专业媒体刊登广告,登出代理电话、地址,提升代理商公司的全国形象。
2、代理商当地大型活动,特别媒体宣传,总部将相应大力支持。
3、凡达到季进货额要求的代理商还可享受报销当地专业展会展位费(零售价产品返还)。
三、技术支持
1、总部派出高级专业美导进行技术培训,并每年不定期巡回市场。
2、根据代理首批及运作情况,总部支持代理开拓小组。
3、省级招商会、加盟院终端会,总部将派讲师团及技术人员支持。
4、长期提供技术专家咨询及答疑。
四、市场开拓
1、总部根据当地市场具体情况策划当地适用的营销方案及政策。
2、超常规的配送极具诱惑力的销售方案帮助开拓市场。
3、支持市场开拓用产品。
4、享受月促销政策。
5、总部年度不低于四次大的促销,总部统一贯彻执行。
五、形象品及产品支持
1、首批进货款 20 %(零售价)的形象品配送(见形象品价目表)。
2、首批进货款 20 %(零售价)的产品配送(见产品价目表)。
六、返点支持
1、省市级代理商完成月进货额,可享受当月返点 10% (以零售价产品返还);省市级代理商完成年进货额,当年返点 5 %(以零售价产品返还)。
七、省、市代理的操作流程
双方意向确定—— >> 签订代理合同—— >> 支付代理费用—— >> 传真订货单—— >> 公司发货—— >> 技术美导到达代理商处—— >> 成立品牌拓展小组—— >> 商讨、定立当地市场拓展计划—— >> 开拓市场。 |